首页>>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申报
1、 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 参保单位缴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不得小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核定 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月)的60%,按全省社平工资的(月)60%为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月)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3、缴费比例 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4、2008年申报月人均最低缴费基数预提为1100元,三月份补缴不足部分。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9:00-24:00
客服热线
15035900066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微信
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95号桃北大厦502、503、513室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电话: 0351-8337721 15035900066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