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作者: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0-01-16浏览次数:5

晋劳社厅发[2008]67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局:
    去年四月,我厅会同省建设厅转发了劳动**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7]29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对各级劳动**、建设部门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年三月召开的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已有7个市出台了实施办法或将省厅文件转发执行;长治等市启动实施,建立了参保人员台帐,按月跟踪更新参保人员变化情况,工作扎实;但仍有4个市尚未出台实施办法;有的市虽然出台实施办法,但没有启动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是今年我省工伤保险的扩面重点,也是推进“平安计划”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出台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市,要按照晋劳社厅发[2007]29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商,采取有效措施,务于6月底以前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并报我厅备案。
      二、要尽快启动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已 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市,一是要进一步搞好摸底工作,摸清本管辖区内在建的建筑施工项目、工期、工程造价(合同价款)以及应参保人数,并建立业务台帐;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方案,使企业参侏简便易行;三是要采取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总结推广的方式,逐步推进;四是要积极争取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在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强化督查,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省厅将对各市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从今年6月起,各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前要向省医保中心上报本统筹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参保进展情况。各市也要建立调度督办机制,对各县(市、区)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进行调度督办。各级劳动**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拒不参保或中断参保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较大的行业,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年内基本实现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

关键词:
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从我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到2000年止,我国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如山东的做法。跨地区劳务派遣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助于一部分转移能力不足的劳动力顺利实现转移就业;二是使跨地区就业**有确定性,避免了以往劳务输出中的盲目性;三是使转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的**。总之,跨地区劳务派遣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 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 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目前,家政服务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办的;二是民营的;三是街道社区开办的社区服务中。其中,大量的是中介性质的,即公司收取双方的中介费、押金,供求双方进行交易。中介性质的家政服务对三方的风险都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经常发生服务人员或客户违约的事件。劳务派遣型家政服务公司的出现解决了上述问题。 3. 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 劳务派遣在我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4. 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 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基本的作用。首先,劳务派遣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只有当企业有用工需求,同时有资金实力、能够租赁得起劳务派遣工时,才会考虑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本身没有用工需求,或者虽然需要人,但本身用工成本比较低的企业,自然不会对劳务派遣产生需求。   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率的用工形式。   〖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起到调节作用。 总之,劳动力市场机制会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进行调节,以使劳动力资源得到**限度的利用。从我国的情况看,劳务派遣的发展有利于降低失业率,促进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劳务派遣吸纳就业的潜力〗 从美国、日本和欧盟的情况看,在全部非农就业中,正规就业的比重平均为72,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平均为1.4,劳务派遣占非正规就业的平均比重为5.1。虽然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的规模比较小,但其发展速度快,而且就业比重也相对稳定。一个正规部门就业比重高,劳务派遣就业的比重不一定低;相反,正规就业比重低,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也不一定高,关键还要看其他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发展情况。总之,一个劳务派遣的规模与该国的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形势、制度和文化等因素有关,不能简单地进行相互比较。我们以世界的平均水平来推测我国劳务派遣的就业规模。2000年,我国城镇年末从业人数为21274万人,其中,单位从业人员11613万人,私营、个体业主分别为247万人和1125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分别为1021万人和1011万人(私营和个体合计3404万人)。暂且假定这些可以辩明身份的、已经登记注册的人员为正规就业,则还有6257万人不属于此列,不易辨别其就业身份,这部分人占到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29.5。可见,我国非农正规部门就业比重略低于上述平均水平,但高于许多。 员工活动 员工活动 办公室 员工活动 员工活动 经理室 档案室 员工活动 办公室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