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有关规定,“经办机构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一律不得直接支付现金。”2011年8月起,太原市逐步实施银行账户代付,取消了现金支付的结算方式。但由于离休人员情况特殊,取消个人报销现金支付一直未启动。4月1日,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从2015年3月1日起,离休人员待遇支付报销不再支付现金。
离休人员所在单位承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社保大厦晋商银行社保支行,为本单位离休老干部批量办理银行卡。对于报销事项,需要注意,太原市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每季度安排一次报销,由于每年年初每位离休干部个人账户(IC卡)内已注入3000元现金,故第一季度原则上不再安排报销。但对于口服抗排异药物、血液透析、恶性肿瘤和多种慢性病等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垫付资金过高的,可于4月初联系太原市医保中心。报销实行限时办结制:一个季度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报送材料后当日办结;5000-10000元的,报送材料后3个工作日办结;10000元以上的,报送材料后5个工作日办结,住院10个工作日办结。